李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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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市某幼儿园食品事件的法律思考

       前几日,襄阳市某私立幼儿园因学生家长通过老师在微信群发的食材图片,感觉幼儿园食品有问题,遂到幼儿园查找,发现存有过期食品、发霉食品等问题,一时间,该幼儿园成为关注焦点。

       目前,该幼儿园已经被襄阳市第二机关公立幼儿园接管,孩子家长也放心的让孩子继续入园了。众怒已平,然后续如何处理,还需依法对待。

     首先是孩子的赔偿。孩子已经进行了全部体检,对体检结果应该公布于众,让公众知情:有没有因过期食品导致孩子患病、若有,患病孩子有多少人。这是案件严重性的首要判定标准。

     其次是办园资质的合法性。据称,该幼儿园三年来均在申办办园资质,但一直没有获批。三年来,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招生办园,属于什么行为?违规还是违法?应该有明确说法。如果当地制度可以一边申报资质一边先开园招生,需要从完善制度方面改进。如果现行制度不容许,需要从执法方面监查。

    再次,原幼儿园投资人的私人财产如何合法处置。国家法律规定个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得到法律保护。公立幼儿园接管后,原来投资人的财产仍需要依法处理,不合法的部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,依照合法流程处理,该罚就罚、该没有就没收;但是合法部分财产也应该受法律保护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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